站长搜索(www.adminso.com):手机转账确实方便,借款还是打欠条吧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也越来越习惯使用手机转账。不过@央视新闻 今天在微博中提醒大家,手机转账再方便,借款还是打欠条吧
站长搜索(www.adminso.com):手机转账确实方便,借款还是打欠条吧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也越来越习惯使用手机转账。不过@央视新闻 今天在微博中提醒大家,手机转账再方便,借款还是打欠条吧。
梁先生也是通过手机银行向同事转款5万元,由于是借款,他特地在在转账备注栏中标明“借款”,为此没有要欠条和借据。近日,他起诉要求对方还款时,市三中院认定备注“借款”只是他个人意思的表示,不必然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为此,梁先生没有要回这5万元。
法院介绍,梁天福和文忆本是关系不错的同事。去年11月8日,梁天福通过手机银行向文忆转账1万元,12月26日转账4万元。两次他都在汇款的备注栏中填写“借款给文忆办事”。
今年3月8日,文忆突发疾病死亡。梁天福要求文忆的儿子文采还钱,协商未果,随后向南川区法院起诉。
文忆的家人称,汇款凭证只能证明双方有经济往来,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梁天福提供的转账凭证备注,虽然注明该款项是支付给文忆的借款,但这是梁天福自己在手机银行的备注,是他个人意思表示,文忆对该笔款项的性质没有作出任何意思回复。因此,双方没有对该笔款项因借贷关系而产生的支付关系达成合意。由于没有其他有说服力的证据,该转账凭证及备注信息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梁天福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南川区法院驳回了梁天福的诉讼请求。梁天福上诉,市三中院维持原判。
相关律师也表示,仅凭银行转账记录不能认定为借款,需其他证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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