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搜网4月3日消息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相关通知,明确资产管理属于特许经营业务,须纳入金融监管;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为各类交易所代销资管产品的模式也被列为违规。上述通知进一步要求,上述互联网资管模式需立即停止,且存量业务最迟于2018年6月底压缩为零
站搜网4月3日消息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相关通知,明确资产管理属于特许经营业务,须纳入金融监管;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为各类交易所代销资管产品的模式也被列为违规。上述通知进一步要求,上述互联网资管模式需立即停止,且存量业务最迟于2018年6月底压缩为零。
同时上述通知强调了惩戒措施。即对于未按要求化解存量的机构,将明确为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纳入取缔类进行处置,采取包括注销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下架移动APP、吊销工商营业执照,要求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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