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4月19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软通动力(纽约证交所代码:ISS)今天宣布,它已经达成了确定的私有化协议以及和母公司New iSoftStone Holdings Limited进行合并的计划。按照所达成的该协议,母公司New iSoftStone Holdings Limited将以每股普通股0.57美元,也即每股美国存托股(ADS,软通动力每股ADS代表10股普通股)5.70美元的价格收购软通动力
网易科技讯 4月19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软通动力(纽约证交所代码:ISS)今天宣布,它已经达成了确定的私有化协议以及和母公司New iSoftStone Holdings Limited进行合并的计划。按照所达成的该协议,母公司New iSoftStone Holdings Limited将以每股普通股0.57美元,也即每股美国存托股(ADS,软通动力每股ADS代表10股普通股)5.70美元的价格收购软通动力。
该收购价格与软通动力2013年6月5日ADS收盘价格4.84美元相比,溢价17.8%。第二天也即2013年6月6日,软通动力宣布收到私有化提议。该收购价格与软通动力ADS在2013年6月6日之前30个交易日期间交易量加权平均收盘价相比,溢价26.4%。
在完成这次收购后,母公司New iSoftStone Holdings Limited实益拥有者,将包括软通动力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天文、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China Everbright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管理的基金、软通动力其他一些高管和股东以及他们各自拥有的附属公司,这些构成买方集团。截至2014年3月31日,所述的这一买方集团合计实益持有软通动力约21.9%已发行股份(未包括软通动力已发行期权和受限股)。
根据软通动力董事会的独立委员会建议,软通动力董事会已批准该私有化协议,并决定建议公司股东投票认可和批准这该私有化协议。软通动力董事会独立委员会仅由软通动力独立董事组成,与母公司、软通动力管理层或买方集团任何成员无关。该独立委员会在独立财经及法律顾问协助下,负责同买方集团进行软通动力的该私有化协议谈判。
该私有化协议必须服从相关终结条件,其中包括该私有化协议必须获得拥有三分之二以上股权股东投票认可和批准。买方集团已经同意他们持有的所有实益股权投票赞同这一私有化协议。如果满足这些相关终结条件,该私有化协议将导致软通动力成为一家私有化公司,其ADS将不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高盛充当软通动力董事会独立委员会的财务顾问,Kirkland &Ellis充当美国法律顾问,汉坤律师事务所(HanKun Law Offices)、迈普达律师事务所(Maples and Calder)分别充当中国法律顾问和开曼群岛法律顾问。O'Melveny &Myers是软通动力美国法律顾问。
在这次私有化交易中,Lazard充当买方集团财务顾问,Cleary Gottlieb Steen &Hamilton LLP充当买方集团的美国法律顾问,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Zhong Lun Law Firm)、Conyers Dill &Pearman分别充当买方集团的中国和开曼群岛法律顾问。(天门山)
标签: 软通 动力 达成 私有化 协议 将从 纽约 交所 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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