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4月19日,罗永浩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为(2021)京01执544号,执行标的14585665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值得注意的是,锤子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曾于2019年10月14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人罗永浩价值14618013.70元的财产
天眼查App显示,4月19日,罗永浩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为(2021)京01执544号,执行标的14585665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锤子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曾于2019年10月14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人罗永浩价值14618013.70元的财产。
4月15日上午,罗永浩发布声明称,曾经与某个机构签署了“流氓协议”。虽然自己一定会还钱,但会公布这个机构的名字,并且会在最后还钱。在这期间,出差不能坐飞机高铁,会乘坐房车。
罗永浩曾,2017年,在其他投资者都已签字并焦急等待救命投资款到账时,这家机构恶意拒绝签字,逼迫其个人签署强制回购股份的协议,当时为了锤子活命,不得不签署了这份“流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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