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3月10日,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1)津01执215号,执行标的48240468元。截至目前,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被执行总金额超5000万
天眼查App显示,3月10日,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1)津01执215号,执行标的48240468元。截至目前,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被执行总金额超5000万。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资本约11亿,法定代表人为赖信华,经营范围含新能源相关领域技术的研究开发;锂离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生产、销售;混合动力、纯电动车动力总成、电机、电源管理系统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等。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App股东信息显示,董明珠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持股17.46%,为第二大股东,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73%。
标签: 银隆 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列为 被执行人 执行 标的 4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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