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手机信号有问题一直无法解决,党某带着煤气罐去营业厅欲引爆。昨天,密云法院一审认定党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党某是密云人,案发前是出租车司机。他说,去年11月份,他的手机信号总有问题,跟电信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同年11月25日晚,他与妻子因家庭纠纷吵架,之后想打电话给朋友,叫他们过来调解,但手机无法使用。
检方指控,党某于同年11月26日上午驾车携带煤气罐、打火机,到密云县一家中国电信(微博)(46.98, 1.06, 2.31%)营业厅内,欲引爆煤气罐讨说法,后被民警制止。
党某当庭承认指控,称到营业厅后不想把事情闹大,先在车上让营业厅的人报警,之后才拿煤气罐进去。他拧开了煤气罐的开关,但被营业厅工作人员关上。过了两三分钟警察就来了。事后,党某非常后悔,他请求法院轻判。
法院认为,党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其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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