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车”如果破产,押金还能要回来吗专家表示:押金所有权属于消费者,不是企业资产,运营公司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退还押金2017年,北京的查先生手机下载了小蓝单车App,支付押金99元。还不到一年的使用时间,他遭遇了乱扣费用、车辆少等问题,直至最终连押金都难以退回,只好放弃讨回押金并卸载App,下载了新的ofo小黄车App,支付了199元押金
专家表示:押金所有权属于消费者,不是企业资产,运营公司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退还押金
2017年,北京的查先生手机下载了小蓝单车App,支付押金99元。还不到一年的使用时间,他遭遇了乱扣费用、车辆少等问题,直至最终连押金都难以退回,只好放弃讨回押金并卸载App,下载了新的ofo小黄车App,支付了199元押金。
然而,又过了一年时间,查先生再次遭遇了押金退还难问题。这次,他没有选择放弃。听说排在5000多位的用户用了两个多月时间退回了押金,他乖乖地排在了小黄车退押金大潮的1200万+用户的位置。
如今,查先生与众多正在排队退押金的消费者一样,急切地想知道应当如何维权,能让退押金的脚步走得更快一些?同时,依然对未来使用共享单车抱有希望――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让消费者安心享受共享经济带来的便利。
提起集体诉讼可以加快案件处理速度
近段时间,在ofo小黄车公司门口排队退押金的队伍已经把位于北京中关村的互联网金融大厦围得水泄不通。为了拿回那199元的押金,很多消费者花一天时间去排队登记。而有的消费者觉得为了199元排队太浪费宝贵时间,选择在App上操作。
消费者除了加入浩浩荡荡的退款队伍以及在App上申请外,真的就无计可施了吗?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律师张起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维权电话,请求中国消费者协会帮助。
张起淮说,小黄车的押金是一种担保,担保使用小黄车可能产生的租赁费用以及未来可能产生损害的赔偿责任。小黄车的使用属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小黄车用户)随时可终止租赁合同。押金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终止的,从合同因此终止。租赁合同终止后,ofo的运营公司有义务在合理的期限内退还押金。
张起淮表示,当发生不退还押金的情形时,用户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因涉案人数较多,个案的诉讼标的额较小,所以,小黄车的用户们可以提起集体诉讼,这样可以加快案件的处理速度。
据媒体报道,12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ofo创始人戴威与ofo独资的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消费限制令。很多消费者担心,若ofo破产清算,消费者排在清偿顺序的后面,是很难拿回押金的。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用户的押金与企业自有财产是两个概念,押金所有权属于消费者,不是企业资产,即便共享单车平台要破产,押金不属于企业的破产财产范围,消费者享有别除权,应该在企业破产清算前取回,不能用作债务清偿。
账户余额同样应予退还
记者在ofo小黄车App进行押金退款操作时,被系统告知若申请退押金则余额不予退还。而在ofo充值活动协议中明确表示,退还押金后可拨打客服电话申请处理当前余额。
有网友吐槽,当初押金容易退还时,正是因为舍不得余额里的几元钱而错过了大好时机,真是后悔莫及。也有网友表示,如果选择退押金,月卡、季卡或者年卡以及大额充值的余额难以追回,损失不比押金少。
张起淮指出,余额和押金应当退还。押金合同作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的从合同,随主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小黄车用户账户中的余额应当属于预付款。预付款是当事人将合同总价款的一部分预先支付给对方当事人,其交付是债的履行行为,是对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一种资助。预付款不同于定金,不能作为制裁性质的给付,预付款应当退还给支付该款项的当事人。但是,如提起诉讼,实际的请求还需要结合充值协议的具体约定。
刘俊海也指出,消费者未消费的充值余额,名义上仍属于消费者,不是破产财产,消费者享有优先取回的权利,不能用作债务清偿。
有网友进行了粗略计算,即便按照最初押金99元的标准,而不是后来的199元计算,1200万用户在ofo小黄车公司的押金至少超过12亿元。ofo小黄车公司如今为何退押金就这么难?ofo小黄车公司在融资过程中曾一度超过其经营所需资金,押金是否存在被挪用之嫌?
“共享单车是一个全新的业务模式,共享单车押金在财务上不能确认为企业的销售收入,应属于往来款,是企业的负债,应该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不能随便挪用。”张起淮说,从企业风险防控的角度来说,应当对押金设立专款账户,且只能用作退还用户的保证金。公司经营存在亏损的可能,通过专款专用建立了一道防火墙,将企业运营与用户资金隔开。对于企业,也是及时止损的良方。挪用用户押金,有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同时也增加了公司自身运营的风险。
张起淮指出,共享单车押金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押金。通常情况下,押金和标的物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而共享单车的押金对应的是所有可能被使用的小黄车。如果挪用押金,存在非法集资的嫌疑。
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应协同推进
近年来,已经先后有酷骑单车、小蓝车、小鸣单车、町町单车等共享单车企业被曝光存在押金无法退还问题。
在刘俊海看来,押金所有权属于用户,押金应该建立独立的存管制度。共享单车的押金监管存在制度漏洞,资金安全性没保障,存在被挪用的风险,消费者知情权得不到保障,不安全与不透明是两大问题。
随着此次ofo小黄车退押金事件愈演愈烈,12月21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ofo小黄车公司出现退押金难问题,交通运输部正督促其畅通退押渠道、优化退押流程,加快线上退押进度,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同时让ofo小黄车公司多方开源节流,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交通运输部也将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关注事情发展动态。
面对退押金难的质疑,ofo小黄车工作人员曾称押金受政府监管,不能想退就退。既然如此,有关部门在此次消费者大规模退押金潮中能为消费者维权做什么?
张起淮告诉记者,2017年9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已经出台了《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规定收取押金的企业须在本市开立资金专用账户,自觉接受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及开户商业银行监管,实行专款专用。
张起淮说,企业收取的押金确实受到政府的监管,但是这种监管针对的是企业行为,而不是干预用户的权利。应当说,政府监管的是企业对押金不能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而不是ofo工作人员所说的监管用户不能想退就退。根据协议,用户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退还押金。
张起淮认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特定资金的监管,可以通过银行要求企业设立资金专用账户,对特定资金进行专款专用。一旦公安机关发现企业存在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处。
ofo押金事件仍在发酵,但透过这一事件,我们或许该深入探讨的是如何正视共享经济。
2018年12月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18年电商行业、网游及手游消费、家电行业消费、保健品行业消费、住宅隐蔽工程与消费安全数据报告。报告指出,随着共享经济部分企业频繁爆出挪用押金、企业倒闭、退款难等问题,共享经济的投诉量在2018年呈现上升趋势。在共享单车投诉中,问题最多的是“退押金难”问题,占比高达71.8%。
针对共享出行领域暴露的退押金难顽疾,有关部门也不是没有拿出解决方案。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曾联合10个国家部委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中鼓励共享单车免押金,收取押金的企业在注册当地建立账户,进行专款专用,完善退款制度和流程,同时接受交通和金融等部门的监管。
记者注意到,包括ofo小黄车在内的一些共享出行工具,其实也可以免押金使用,但是有一些附加条件,这就为那些没能满足条件的用户设置了门槛。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正式施行。针对消费者遭遇到的拒退押金等侵权行为,电子商务法作出了相应规定。根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违反规定者将面临最低5万元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刘俊海指出,新经济、新业态不能野蛮生长,企业自治、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要协同推进。共享单车企业汇集巨额押金,存在一定风险,有关方面应尽快完善立法,规范共享单车押金存管。
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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