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政周年考:网约车平台“出租车公司”化?) “全民开网约车”已渐行渐远,“补贴大战”也已消失。这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实施一年后,行业发生的明显变化
“全民开网约车”已渐行渐远,“补贴大战”也已消失。
这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实施一年后,行业发生的明显变化。
无疑,网约车行业正走向正规化。近日有报道称,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统计,126个城市公布落地实施细则,按照网约车业务的集中度来看,总比例95%以上业务的城市已经发布政策。
然而,如何获得各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成为现在网约车平台的“老大难”。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统计,目前神州专车在31个城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首汽约车在24个城市取得牌照,滴滴出行取得了超过20个牌照,易到取得了8个牌照。
为什么网约车平台取得牌照这么慢?相比于《暂行办法》,各地网约车政策往往增加了“设立分支机构”、“设置办公场所及人员”等要求,甚至有区县级政府部门作出上述要求,这导致一些网约车平台持观望态度。
平台牌照“攻坚战”
7月27日,《暂行办法》就将出台满一周年。
就在几天之前,据广西日报报道,7月21日,南宁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向首汽约车、神州专车两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发放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这是该市发放的首批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标志着该市有了合法的网约车平台。
按照《暂行办法》,网约车平台取得牌照,除了需要具备各种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等制度外,还需满足两个硬性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就前者而言,《暂行办法》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的“服务所在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应在服务所在地登记分支机构”。
但这个被删除的规定又出现在了很多地方政策中。比如汕头市规定,“申请人为非本市企业法人的,还应当提供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无锡市规定,“在本市市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分支机构”。
一名网约车从业人士分析认为,这意味着网约车平台需要在全国许多城市获得行政许可,需要先注册分公司,并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线上能力认定函和公章等原件挨个递送。
记者工商查询显示,滴滴出行有限公司在北京、沈阳等地设立了24个分公司,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设立了49个分公司,但这些分公司要么为省级分公司,要么为主要城市分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公布落地实施细则的126个城市中,还有十几个是区县级城市,比如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城区、邓州市(县级市)、新野县等都发布了网约车政策,邓州市的政策规定,非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
“这表明这些地方主管部门在按照出租车的管理思路管理网约车,因为出租车公司都是设立县级分支机构的。新业态不能应用旧业态的管理思维,如同不能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在每个县设立分支机构一样。”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张效羽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同样增加网约车平台运营成本的,是各地政策对《暂行办法》“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的解释性规定。
比如无锡市规定“在本市市区具有与注册车辆数和驾驶员人数相适应的经营场地和营运、安全管理人员”,汕头市则要求“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地、培训场地和停车场地,以及经营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嘉兴市的规定更为具体,要求“配备机构负责人、业务管理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同时分别指定各县(市、区)专职负责人不少于1人”。
不断探索优化管理经验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认为,“各地是想着如何有利于自身管理而增加规定。这种情况下,省级政府应该负起规范地方立法的职责”。
顾大松告诉记者,“在传统的管理思维下,一个企业在当地运营必须要有服务人员,否则顾客投诉找谁处理?甚至有的地方为了收税要求企业必须开具当地发票”。
但他认为,“网约车平台不应持观望态度,还是应积极去按照政策执行,在政策试行一段时间后,再提出改进的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位于网约车监管前端的牌照准入进展较慢,对网约车的事中事后监管也在磨合之中。
6月19日召开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接入情况研讨会披露,网约车平台与各城市主管部门数据接入存在数据重复接入、传输不及时、数据质量差等问题。
河南省新乡市交通局执法支队一名负责人今年4月曾公开表示,多数网约车平台企业以内部登记的各项数据是商业机密为由不愿与他人共享,以达到逃避相关部门监管的目的。即便网约车平台企业同意上传数据,相关部门也没有很好地做到对各项数据信息进行实时更新,车主信息很混乱,在安全保障方面的要求几乎形同虚设。
对于《暂行办法》要求的网约车平台需要“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各地政策却解释延展不多。
作出较具体规定的是太原市政策,提出了包括车辆保险管理制度、网约车调度规则、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14项要求。
7月20日,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在成都调研时指出,要不断探索优化管理经验,处理好政府与平台、车辆与驾驶员之间的关系,既符合中央和部里的政策要求又结合地方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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