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013年至2015年12月,国家针对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颁布的大小政策共有32个。其中2014年相关部门共出台政策文件8个,主要关注为互联网金融;2015年增加到17个,深入关注股权众筹、P2P
注:2013年至2015年12月,国家针对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颁布的大小政策共有32个。其中2014年相关部门共出台政策文件8个,主要关注为互联网金融;2015年增加到17个,深入关注股权众筹、P2P。
去年,金融行业迎来改革创新的春风,互联网金融首次被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互联网金融被写进十三五规划。网贷、支付、众筹等互金各领域均进入到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两次公开表示支持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让我们看看关于互联网金融与众筹,从中央到地方都有哪些重大的政策与动向吧。
中央
1. 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两次提到“互联网金融”,并表述为“异军突起”,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总理寄希望于互联网金融发挥草根金融的优势,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中发挥作用,另一个方面希望互联网金融可以加快改革和转型步伐。从中可以看出总理总体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在过去一年的发展成绩,从侧面也释放出中国政府未来将继续支持和扶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信号。
2. 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鼓励地方政府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
3. 5月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意见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意见肯定了互联网金融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的积极作用,鼓励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促进大众创业。
4. 5月8日,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意见从简政放权、深化企业改革、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推进金融改革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意见指出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包括制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实施方案,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5. 6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6. 7月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文件中出现15次“互联网金融”这个关键词,2次出现“网络借贷”。其中提到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型企业,规范发展网络借贷和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
7. 7月18日,央行联合十部委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不仅正式承认了P2P的合法地位,也明确了P2P的信息中介性质,并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为总的要求,明确了包括股权众筹融资、P2P网络借贷、互联网支付在内的多种互联网金融业态的职责边界。这是P2P行业第一部全面的“基本法”,为P2P行业的创新发展真正指明了方向。
8. 7月31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中部分条例指出: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它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虽然不能继续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但仍可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务,把业务重点放到提供支付通道服务上,将付款人的款项划转至网络借贷等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
9. 8月6日,最高法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中在划定了24%的民间借贷利率红线的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P2P平台的“媒介身份”。此外,还指出P2P平台作为提供媒介服务的中介平台,无须履行担保责任,这被视为P2P行业未来去担保化的重要开端。
10. 2015年8月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规定“股权众筹”特指“公募股权众筹”,而现有“私募股权众筹”将用“私募股权融资”代替,并规定单个项目可参与的投资者上限为200人。
11. 2015年8月10日,中证协发布《关于调整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将“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12. 2015年8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下发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
尽管对P2P而言,并没有明确将P2P列入规范范围之内,但其中有很多内容都似乎在为未来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监管细则做准备,对P2P行业的整顿已经呈现出了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13. 证监会于8月17日发布的《证监会致函各地方政府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
解决股权众筹的外延与内涵定义不够明确,各家众筹平台对自身的业务描述和定位也各有不同的问题。
14. 9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李克强总理在会议上指出,要加快发展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发展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有效拓宽金融体系服务创业创新的新渠道新功能。
15. 9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是对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的具体部署,是加快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系统性指导文件。意见强调,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网络借贷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提供借贷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势构建风险控制体系,缓解信息不对称,防范风险,规范发展网络借贷。
16.10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五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
意见提出,支持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
17. 10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金融企业座谈会。
总理在座谈会上提出,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鼓励互联网金融依托实体经济规范有序发展,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18. 2015年10月31日,央行宣布中韩两国金融合作取得最新进展
为中国股权众筹登陆韩国交易市场做好铺垫作用。
19. 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正式发布。
该文件在阐述第三节“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第六条“构建发展新体制”时,明确指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P2P网贷被纳入十三五规划,表明P2P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认可。
20. 2015年11月,证监会派出专项检查人员调查以“原始股”为名义进行众筹融资的公司。
21. 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股权众筹试点明年将启动。(具体参见钛媒体此前报道:证监会送出圣诞大礼: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时间确定!就在明年)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优化金融结构的实施意见》,明年证监会将重点做好发展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等5个方面工作。
地方
2015年内,共有8省市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有相关政策:
1. 北京:
2015年10月,市政府制定并发布《北京市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中关村股权众筹中心。
2, 广东:
一月份广州市出台《广州市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5月份《关于贯彻落实<工商管理局关于支持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7月《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若干意见》、《广东省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动广东省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工作,并明令禁止股权众筹平台从事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
2015年9月23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将股权众筹列为重点发展对象。
3. 上海:
2015年5月,上海市长特批股权众筹试点工作,并将由上交股中心负责开展;
8月,《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4. 山东:
2015月9月,山东省金融办出台《关于开展我省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试点的意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平台。
青岛市政府12月低印发了《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建设支持创客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加快众创空间建设支持创客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并规划了近5亿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助力三创发展。青岛市同时将开展股权众筹试点,帮助创客融资。
5. 山西:
2015年10月,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以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众筹融资平台等金融要素的企业股改,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
6. 安徽:
2015年10月,安徽省政府出台多项新政,探索发展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股权众筹融资平台。
7. 天津:
11月,《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11月,天津市政府发布“金改33条”,积极申请股权众筹试点,未来计划将建设股权众筹交易所。
8. 贵州市:
2015年10月24日,贵州市政府主办2015年世界众筹大会,并出台多项政策,计划将贵州打造成世界众筹之都。
回顾2015年以来,政府出台的有关互联网金融的各项政策、措施或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基本可以肯定国家对互联网金融一直持肯定态度。但我们应同时看到今年的各种平台跑路、跳票、股权纠纷问题。所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行业规范也需要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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