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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劣质床给差评 商家狂发八千条骚扰短信

互联网 2015-12-16 07:57:01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对于那些无良商家,网购平台理应及时出手严惩,工商、执法等部门亦应严格执法,消费者要敢于主张权利,共同推动网购评价氛围回归客观真实家住陕西西安的丁师傅在淘宝上花1400元网购一张床,买回来光组装就花了一天时间。除了床腿松动,还有木头的材料实在太差,丁先生一气之下就给了淘宝卖家一个差评,可没想到这个差评可把他烦透了

对于那些无良商家网购平台理应及时出手严惩,工商、执法等部门亦应严格执法,消费者要敢于主张权利,共同推动网购评价氛围回归客观真实

家住陕西西安的丁师傅在淘宝上花1400元网购一张床,买回来光组装就花了一天时间。除了床腿松动,还有木头的材料实在太差,丁先生一气之下就给了淘宝卖家一个差评,可没想到这个差评可把他烦透了。丁先生说:“给完差评之后,不到半个小时,短信电话骚扰就开始,不停地给我发信息,发了8294条短信。”(12月15日西部网) 

消费者对商品不满意,完全有理由给差评,这是消费者表达购物意见的正常权利。然而,如今网购给差评却成了一件极具风险的事情,动辄可能遭遇商家“呼死你”等手段的报复。难道消费者在网购中就没有权利给出差评吗,究竟是谁给了这些商家拒绝差评的胆量?笔者以为以下三点因素不容忽视。 

其一,网购平台对商家的管理约束不善,对骚扰消费者等恶行存在纵容与不作为。事件中,商家对消费者丁先生大肆骚扰,网购平台接到投诉后理应及时调查并对涉事商家处理,直至关闭店铺。然而,当网购平台接到丁先生的多次投诉后,仍然未能有效阻止商家的骚扰行为,其处理处置明显不够及时有力,暴露出平台管理监督存在问题。事实上,网购平台有义务保障商品质量安全并保护消费者权益,完全有责任也有能力对商家进行约束管理,可以说,网购平台在对无良商家的处理上“心慈手软”。 

其二,执法部门未能及时出手,助长了无良商家的嚣张气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构成违法。商家电话短信骚扰消费者,理应依法对其处以治安行政处罚。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亦有规定,骚扰或者威胁消费者,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商品或者服务评价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然而,面对此类情况,消费者举报或报警后往往得到的答复是:不在管辖范围或者情节轻微无法处理。一定程度上,执法部门的执法不严纵容了嚣张商家的骚扰行为。 

其三,部分消费者长期作出不真实评价,娇惯了商家“不容差评”的心态。一些消费者或由于害怕麻烦,或受到利益诱惑,放弃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在网络中违心地送上好评。长此以往,商家对正当差评等愈发排斥。可见,消费者网购中遇到自身权益受损情况,不应畏惧于威胁和麻烦或因一点点蝇头小利的诱惑而放弃维权,理应坚决给出差评或举报投诉。当每一位消费者都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自身权益,网购的评价氛围亦会有所改善。 

其实,网购商家希望售卖的商品获得好评无可厚非,但对于差评不能简单粗暴地拒绝,而是应反思自身问题,努力提升商品质量与服务水平,使消费者心甘情愿地为其“点赞”,而不是在被威胁、骚扰、利诱等情况下违心地送上好评。对于那些无良商家,网购平台理应及时出手,根据平台管理规则予以严惩,工商、执法等部门亦应严格执法,消费者敢于主张权利,共同推动网购评价氛围回归客观真实。

标签: 网购 劣质 差评 商家 狂发 八千 骚扰 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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