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很多人写到过这个骗局,但是大多理解不够深刻,你千万别小看骗子,因为骗子也在天天看电视,也可以天天上网,你还别说,“互联网+”现在确实热的不能行,有人就琢磨如何“互联网+骗术”,这个可太厉害了,笔者作为IT人士,顺着互联网+骗术这个思路走下去,越想越恐怖,越想越觉得这不就是一个完美的O2O闭环思路吗?其实,这在早些年已经有人有过这一招,当时人家就只是赚你的运费就赚了好几十万,完全是空手套白狼,记得好像是买内衣吧。估计,微信上免费送东西的这伙人,也是看了这个案例吧,但是利用微信,可以让这个思路更强大!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个骗局最初的设计(摘自一篇新闻):微信朋友圈里有各种各样的加微信送好礼活动,大多数是送优惠券、代金券之类的电子券
网上很多人写到过这个骗局,但是大多理解不够深刻,你千万别小看骗子,因为骗子也在天天看电视,也可以天天上网,你还别说,“互联网+”现在确实热的不能行,有人就琢磨如何“互联网+骗术”,这个可太厉害了,笔者作为IT人士,顺着互联网+骗术这个思路走下去,越想越恐怖,越想越觉得这不就是一个完美的O2O闭环思路吗?其实,这在早些年已经有人有过这一招,当时人家就只是赚你的运费就赚了好几十万,完全是空手套白狼,记得好像是买内衣吧。估计,微信上免费送东西的这伙人,也是看了这个案例吧,但是利用微信,可以让这个思路更强大!
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个骗局最初的设计(摘自一篇新闻):
微信朋友圈里有各种各样的加微信送好礼活动,大多数是送优惠券、代金券之类的电子券。不过最近,连名贵的紫檀手串、手表也在微信朋友圈里开始免费赠送了,代价是支付十几、二十几元的运费。有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记者体验转发微信朋友圈获得免费赠品的活动,结果昨日收到赠品发现,到付的“运费”其实是代收的货款,免费获赠的物品甚至连运费都不值,商家其实就是将购物款变成运费,通过免费赠送的幌子销售廉价商品。
“原本以为赚了免费赠送的便宜,没想到上当了,赠送的琥珀项链坠只是个塑料珠,我交的运费能买十几个这样的珠子。”家住利津路的郑女士上周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有朋友转发“免费赠送琥珀项链坠”的消息。这个微信号在朋友圈页面上宣称:凡是加其微信并转发信息的朋友,都可以免费获得一个琥珀项链坠,并承诺绝不收取一分钱,全部免费,收到货自己付运费即可。郑女士刚好需要买一个项链坠,就赶紧转发了这条微信,并加了这个微信号的关注。根据对方提示,她报上了家庭住址、手机号和姓名。数天前,一名快递员给郑女士送快递,郑女士交上28元的快递费。郑女士回家拿出包裹里赠送的“琥珀项链坠”一看,就是一颗制作粗糙的黄色塑料珠,放在商场里最多值个“块八毛”。
笔者认为,块八毛,都说高了,你到阿里巴巴逛逛,一两毛的大有存在!何况现在阿里巴巴的商家都支持一件代发的,你根本不用再去进货,担心库存什么的,你以为这就完了?
错,人的欲望是永远得不到满足,就像你买彩票一样,你买的不是彩票,你买的是心理上满足,是自己成为土豪的欲望!
别忘了,想要得到免费的赠品,你还得加人家为好友,想起微商了吗?每个微信号的上线是可以加到5000好友,这5000好友可以用来干什么?
当然是,发广告!刷朋友圈,一条朋友圈就可以被曝光5000次,而且发朋友圈是没有限制的,如果突然有一天骗子再发一条朋友圈说:某某某大厂商为了搞促销活动,免费送纯金***,只要你转发这条微信就可以免费得到这件纯金***,你别告诉我你不会心动,你肯定会在想“这万一要是真的那?”
这里要加一点:微信上还有一种声称,免费送你手机而且不要运费的,只要你按照他说的方式操作你就很快会接到电话要你缴保证金什么什么的,这种是最低级最垃圾的做法,完全是在浪费微信的营销价值!想想都气!
好了,不想这些没用的废物。
我们来假设一下,万一这个骗子真的是某个厂家的自己经营的微信号,就是人家厂商利用微信做的营销那?你再回顾一下上面的具体操作,这完全是你情我愿的买卖,也算不上什么骗局,只不过厂商利用了薄利多销的思路走一个量,顺便再增加点粉丝,增加点品牌曝光度那?
假设这次活动让厂商一共加满了100个微信号,也就是500000微信好友,可以用来做什么?
第一:可以用来继续做营销,卖不同的货给你,当然这次就不是免费的,可以拿出来真玩意儿,你说谁还会再上第二次的当?人家改个名,不就啥都洗白了?你还会记得吗?
第二:招代理商,一方面可以在其他地区拓展自己的实体业务,另一方面也可以发展线上微商。
第三:通过线上的活动,把线上的流量转移到线下的实体消费中,也就是你开的实体店
如果这个厂商再找一帮程序员再开发点与你互动的小游戏那?你会不断的参与,不断的被营销,也就是不断的被人家“骗”!
可是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这就是骗子啊?对,改革开放初期,很多人都是利用法律的空白地带去发财致富,现在依然也有,那些整天抱怨找不到工作,挣不到钱的人,你们是不是要感到惭愧?机会无处不在,只看你能不能抓得住!
以上笔者仅仅从一个点去分析,如果你把这个思路展开来,完全可以装书成册。
这其实就是粉丝经济,粉丝越多,不管你做什么都有数万人在关注,想像一下如果“鹿晗”在微信上卖货,那销量,你能想想吗?但是卖货可能是粉丝经济中最低级的变现方式了,罗永浩人家去卖手机,郭敬明就可以去拍电影,4部18个亿,你这如果换成卖面膜,要卖到猴年马月啊?电影多好,即得名又获利,还真是想起来《货币战争》里的一句话:
“人傻钱多,速来中国”!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自网络,文字、图片等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平台转载素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我们尊重版权,也致力于保护版权,站搜网感谢您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