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朱剑红)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信息,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815亿元,增长51.7%。这是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发布网上零售额数据,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表示,国家统计局正积极改进方法制度,尽可能快速地反映中国经济新变化,将争取在二季度向全社会发布包括限额以下单位在内的全部网上零售额数据
本报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朱剑红)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信息,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815亿元,增长51.7%。这是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发布网上零售额数据,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表示,国家统计局正积极改进方法制度,尽可能快速地反映中国经济新变化,将争取在二季度向全社会发布包括限额以下单位在内的全部网上零售额数据。
据介绍,网上零售额从卖家的角度可以分成几部分:一是限额以上、规模较大的企业,都在国家统计局的全数调查范围之内;二是主体规模较小、限额以下的企业,但是比较规范,有营业执照,会在国家统计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里得到反映,所以通过抽样调查可以反映这一部分企业网购的情况;第三类是大量的在网上销售的散户,由于没有营业执照,无法包含在名录库内,这部分信息很难掌握。
盛来运介绍,国家统计局初步确定通过挖掘大数据来收集这部分信息,目前已经跟包括阿里巴巴、京东商城在内的数据运营商签订了战略协议,希望借助其网络平台中的数据,来弥补现有统计的不足。就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讲,未来的改进方向就是“卖家三分、买卖共统、普查为基、大数支撑”,希望通过这些措施,既反映买方的情况,也能收集卖方的信息进行综合统计,弥补限下单位信息不好收集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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