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加快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中国乃至全球金融业界的重要共识。数字金融是数字经济的组成部分并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当前,加快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中国乃至全球金融业界的重要共识。数字金融是数字经济的组成部分并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数字金融体系的创新,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数字金融的发展和治理对促进普惠金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嘉宾
赵永辉 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博联智库理事长
纪飞峰 同济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赵廷辰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
主持人 赵姗
数字供应链金融是未来数字金融发展方向
中国经济时报:数字金融是现代金融业发展的重要特征。随着数据技术的发展应用,我国数字金融发展面临哪些新问题或新挑战?
赵永辉:一是数据征信体系不够健全。目前,我国现行征信体系主要是以政府主导为主,市场化征信体系尚不健全,通过移动互联等技术手段实现的数字征信口径和标准存在差异,存在“数据孤岛”现象,难以实现征信大数据的互联与共享,全国统一征信平台的建设难以满足市场主体对征信大数据的需求。
二是金融数字化水平仍然较低。截至2021年末,全国企业数量达到4842万户,其中99%以上都是中小企业。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仍没有根本缓解。其最重要原因就是中小企业数字化程度低,导致中小企业市场、生产、商务、运营等核心环节的数据采集率较低。因此,金融机构在面向中小企业融资时,难以对其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三是数字金融的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目前,我国金融业的架构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为主。在分业监管框架下,监管主体是根据细分金融业务进行专项监管的,各监管业务条线之间存在着数据和信息壁垒,监管业务难以实现高效协同。而数字金融本身又具有高度的跨行业、跨部门、跨业务等属性,因此传统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式在数字金融监管上就可能会出现“失灵”现象,给金融数据安全和金融体系运行安全造成风险隐患。
纪飞峰:第一,数据的相关法律与安全保护需要尽快完善。数字金融需要产生、收集、利用海量的信息数据,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完善的法律和安全技术确保信息数据的规范与安全。
第二,数字金融的风险防范亟须加强。由于数字金融利用信息技术突破了时间、地域等限制,极大地拓展了传统金融的边界,且传播速度极快,使得更广泛的主体参与到更多、更新的金融场景中,同时会暴露出更多、更新、更隐蔽的数字金融风险问题。跨界化、去中介、分布式、智能化的特点,引发了金融风险形式的新变化,为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和政府的金融监管带来新挑战。
第三,我国数字金融的供应链安全可控亟须提高。数字金融高度依赖互联网设备、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等。金融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产业需要确保安全可控,这就需要我国尽快提高数字金融供应链的国产化率,尤其是核心软、硬件的自主可控。
第四,数字金融的发展需要完善的配套设施和政策。一方面数字金融发展需要强大的数字基础设施的支撑,例如智能化数据中心、高速网络等。另一方面,数字金融的健康发展也需要适合的配套政策。监管部门需要不断地、及时地根据数字金融的发展特点和进度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促使数字金融能够健康、安全地发展。
赵廷辰:近年来,我国数字金融快速成长,在部分领域已走在全球前列。当前,我国数字金融发展正面临若干新挑战。
第一,如何依托供应链生态更好服务于中小微企业融资。我国数字金融的兴起,与中小微企业长期面临融资难题直接相关。我国各类市场主体数量从2008年的不足3900万户,飞速增长至2022年上半年的超过1.6亿户,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面对中小微企业的大量涌现,传统金融模式难以有效匹配随之产生的海量金融服务需求。数字金融在获取企业自身经营数据和企业人员信息方面具备优势,并能使授信流程显著提速,从而获得了市场空间和监管支持。但目前来看,随着供应链建设不断深化,中小微企业的偿付能力已不只取决于其自身,还依赖于整个供应链运转情况。未来,要更加重视将中小微企业置于供应链生态当中,综合评估整个供应链信用,这将涉及对“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大量信息的处理。如何发展数字供应链金融,例如利用数字技术验证中小微企业交易的真实性、强化对存货的监控和管理等,是未来数字金融面临的新挑战。
第二,如何更好支持科创企业成长。“十四五”期间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已成为国家重点任务。从国际经验来看,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最活跃的部门,但却普遍面临缺乏实物抵押、缺乏财务记录的融资窘境。在融资前,金融机构须判断科创企业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和市场前景;在融资后,又须密切监督科创企业的研发行为,避免出现道德风险。在融资全流程中,金融机构与科创企业之间存在专业知识方面的落差,如何化解银企信息不对称、及时提供贷款支持仍是老大难问题。数字金融在破解信息不对称方面优势突出,未来应在助力科创企业融资方面实现新突破。
第三,如何更好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正在成为影响未来数十年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底层逻辑。面对当前大量存量企业客户和授信业务,银行须立足低碳转型的新要求对客户和业务重新进行评价,例如从企业所属行业、经营范围、贷款用途、生产工艺、环境效益测算等维度构建绿色信贷评价体系。此外,还应对企业真实环境污染情况和碳排放数据进行核实,避免企业“漂绿”。这都将成为银行授信和定价的重要依据。其中涉及大量数据收集、验证、处理工作,金融机构很可能会遭遇人手不足、验证不准、核查困难等难题,亟待数字金融发挥赋能作用。
区块链技术助力数字金融
中国经济时报:能否服务好实体经济是金融数字化质效的“验金石”。如何充分发挥数字金融给金融业本身及实体经济带来的“乘数效应”、更好赋能千行百业?
纪飞峰:数字金融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必须要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一方面,实体经济自身要加快数字化转型,为数字金融提供更加准确、丰富的经济数据、便捷的接口和应用场景等,使数字金融可以高效、精准地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数字金融自身要不断地创新升级,针对实体经济的痛点、难点和特点,利用数字技术和金融资源开发出更加高效、精准的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为实体经济提供更低成本资金和更便捷服务的同时,为企业发展赋能更多的价值,例如市场信息、行业分析、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战略决策等。实体经济的数字化转型和数字金融的相互融合发展,可以加快推动整个经济体系的数字化转型和发展。
赵廷辰:提高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要不断加强对实体经济数据的采集和整合,并提升金融机构数据分析能力。
第一,加快推进涉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各政府部门电子系统中保存了大量能够侧面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数据,比如涉及企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的信息、接受公共部门服务的信息、后付费的非金融负债信息等。如果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各政府部门将这些信息共享给银行并借助数字金融手段进行分析,将有助于银行加深对中小微企业的了解。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并逐步建成了“信易贷”平台,取得显著成绩。但目前仍存在各地信息共享水平不均衡、部分重要涉企信息共享不到位、数据更新不及时、信息共享平台种类庞杂等问题。未来仍须进一步推进全国范围内的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构建相互联通的统一公共数据平台。
第二,探索打通各机构之间的“信息孤岛”。当前各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都存储了大量客户数据,形成了“信息孤岛”或“信息群岛”。相关信息只能在机构内部运用,不能像商品一样自由合规流通。这就使得每家机构都须从零开始采集客户信息,重复采集现象突出,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此外,每家机构掌握的信息都是片面的,即使运用大数据技术,也只能精确了解客户的某一侧面。未来应不断探索如何在保护客户隐私、保障信息资产权益的基础上,在不同平台、机构之间实现数据共享,才能充分释放数据价值,生成客户立体画像。
第三,金融机构应不断努力提升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近年来,国有大行不断加大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资,年均投资往往在百亿元之巨。一些中小银行虽然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相对匮乏,但也与外部科技公司开展合作,通过订制或购买标准化系统与数据等方式加强信息采集和分析处理能力建设。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难点在于如何高效破解信息不对称,未来如何以较低成本采集和分析数据将成为区分不同机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相关能力的缺失,将使金融机构不得不在获客、审批、风控等核心环节依赖外部机构支持,往往会导致风险与收益不相匹配,影响本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并引发金融风险隐患。
赵永辉:风险控制是金融行业的核心,是各项金融业务健康发展的根本。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增信环节成本高昂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然而风险控制的基础是大量有效数据的支撑。区块链技术具有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新型应用功能,对破解金融领域信息不对称和数据孤岛等问题,更好赋能中小企业融资和普惠金融具有较大应用潜力。因此,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数字金融创新“区块链+”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场景的应用和拓展,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新模式、新业态,则是数字金融更好赋能千行百业的主要方向。
以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为例,传统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面临的痛点有:企业无法自证偿还能力、交易本身的真实性难以验证、生产经营数据无法共享、履约风险无法评估等。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解决传统供应链金融中存在的诸多痛点,助力供应链金融打破瓶颈、创新发展。
一是区块链共识算法可以解决信任问题,区块链共识算法可以使区块链上的数据都带有时间戳、不重复记录、不易被篡改等特征,保障了数据具有可追溯性和防篡改性,从而解决金融机构与融资方之间的信任问题,可以一定程度解决中小企业自身信誉和数据不完善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二是智能合约防范履约风险。智能合约是一个自动执行区块链上合约条款的计算机程序。智能合约提高了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可以使贸易双方如约履行自身义务,有效控制履约风险,大大降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履约风险的评估成本和难度。
杜绝监管真空 加强基于算法的监管
中国经济时报:数字金融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建立对应的数字金融监管和安全体系,对此您有哪些政策建议?
赵廷辰:第一,杜绝监管真空,按照数字金融公司实际承担风险落实资本金要求。过去一段时期,我国曾对数字金融公司监管较松。未来应不断落实全面监管,对从事金融业务的各类机构不留监管死角。应重视落实资本金要求,数字金融公司凡承担金融风险的,均应具备充足资本金以吸收损失。数字金融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也应根据真实出表程度计算相应资本金数量。
第二,加强基于算法的监管。数字金融主要通过算法来实现各项功能,因此除传统监管手段外,应加强对算法的监管,破除机构与公众之间的“信息黑箱”。将算法监管作为对数字金融公司监管的重要一环,在保护信息隐私、反垄断、避免大数据“杀熟”等方面对算法构建提出监管要求。要求数字金融决策系统可追溯与可复盘。要求向监管部门公开算法源代码,对于确实涉及商业秘密的,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公开报告。
第三,保障数据安全,推动隐私计算发展。2021年国家陆续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从立法定规角度对保障信息数据安全、促进数字金融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监管还应重视推动从技术层面落实隐私计算,实现数据的“可用不可见”。隐私计算能够在保证数据隐私安全基础上,实现数据价值和知识的流动与共享。例如推动实现原始数据的“去标示化”,使第三方无法反向逆推出数据主体,在保护消费者隐私的同时,尽可能保留数据价值。又如鼓励发展保护数据和模型隐私的智能计算技术,使用户的原始数据在不泄露的前提下实现共享。
赵永辉:一是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管架构。由于数字金融具有跨行业、跨部门的特殊性,和传统金融运行逻辑有着显著的区别。因此,对数字金融的监管框架和监管体系在现行“分业监管”基础上也应系统梳理、科学规划。监管理念决定监管模式,金融监管部门应坚持宏观审慎的原则,对数字金融业务进行规范,防范金融业务过度交叉造成对金融系统的风险传染,积极借鉴英国“双峰监管模式”,加强中央银行对金融监管的统筹,特别是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形成适合我国数字金融发展实际目标导向的协同监管架构。
二是构筑完善的数字金融监管体系。深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应用的试点,探索完善金融科技创新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巩固和推广各地金融科技“监管沙箱”(Regul ator y Sandbox)的运行经验。同时,数字金融监管体系的构筑还需要加快完善数字金融法治体系,严格遵守准确运用《数字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防止以创新名义突破监管,要守住数字金融的安全底线。
三是加强技术应用和创新,发展监管科技,提高监管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面对数字化时代复杂多变的金融问题,科技创新应用能够成为监管的“牙齿”,助力监管“咬准”金融风险。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提升金融业务风险防控和处置的精准性。如智能技术在数字金融的应用,可以检测到人工检测不易发现的异常交易和关系网络,对于精准识别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重要监管作用。
纪飞峰:相对于传统金融,数字金融是新生事物,因此需要用发展的眼光进行监管,需要在发展中及时监管。一是要守牢金融底线,数字金融本质还是金融,遵循金融规则。例如,数字金融最终还是要穿透监管资金的来源、资金收付、资金使用、杆杆率、预期损失率等金融环节和重点金融指标。二是要加强数字金融安全体系的建设。相对于传统金融,数字金融的安全体系建设一方面要从数字技术上进行防范,要着力提升软、硬件的安全防护等级和水平。另一方面要从法律、法规和制度上完善数字金融的安全防范政策体系。例如,要针对数字金融信息的产生、采集、加工、利用等环节制定好安全防范的责任、义务等,要对数字金融的资金流动进行安全监管,并加强数字金融安全防范的宣传与教育。此外,数字金融由于传播快、范围广,要对利用数字金融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并进行严厉的打击,从而保护广大数字金融用户。
打造全方位互联、多方位共赢的数字金融生态圈新格局
中国经济时报:数字金融是全球金融竞争的新赛道,是未来大国竞争的重要内容。如何提升我国在数字金融发展和治理中的竞争力和话语权?
赵永辉:一是培育壮大数字金融领军企业。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为数字金融领域的高成长初创企业、“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资本支持,打造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金融上市公司。同时,支持传统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将资源和资金向研发数字金融创新产品倾斜,发挥龙头企业、领军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为广大消费者和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优质金融服务。
二是加强数字金融标准建设。加强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物联网等标准研制和有效应用,引领金融科技规范健康发展。完善金融大数据标准体系,探索制定金融大数据采集、清洗、存储、挖掘、分析、可视化算法等技术创新配套标准。制定金融数据质量、脱敏、分级分类等标准。制定金融数据应用建模、元数据、算法评价等标准。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标准研制。
三是打造数字金融共赢发展生态。大力拓展“区块链+”“数字金融+”场景应用,紧密衔接数字金融与大消费、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深入产业链、消费链业务场景,围绕产融结合、数字化转型升级,一体化推进数字金融技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落地,破解传统金融痛点。同时,加快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标准、更深入、更开放的金融服务,打造全方位互联、多方位共赢的数字金融生态圈新格局。
纪飞峰:数字金融的发展是我国提升在全球金融发展和治理中竞争力和话语权的一次历史机遇。当前的国际金融体系主要是由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主导建立。在服务全球金融的同时,也成为西方维持其世界霸权的重要工具之一。比如国际资金清算系统(SWIFT)多次被美国用于制裁他国。全球以美国、美元为中心的金融体系也导致美国有持无恐地利用金融霸权向全球转嫁危机、收割财富、打击异己。而数字金融的发展为全球金融发展和治理带来了新的契机。数字金融的共享化、去中心化、普惠化等新理念和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点符合世界的期望和时代的需求。我国一方面要加强国内的数字金融国际化体系建设,使我国的数字金融体系更加符合国际需求、更加国际化;另一方面要积极向全球推广数字金融的新理念、新标准、新体系。可以考虑优先向亚非拉国家或友好国家和地区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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