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访谈嘉宾:穆怀朋(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樊爽文(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采访记者:张琳(央视财经频道首席金融记者)采访时间:2014年3月24日采访地点:中国人民银行3月13日,央行支付结算司一纸文件暂停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两项业务,剧烈的市场反应让央行始料未及;3月15日,央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内部草案流出,其中有关个人账户限额等规定引发舆论热议;3月18日-20日,央行密集召集第三方支付机构、业界人士、专家学者和媒体代表进行座谈,支付机构创新业务监管是讨论焦点;3月24日,央行首度正式回应了近期的热点话题,并发布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五大原则,同时承诺,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并行不悖。张琳:最新一段时间各种子弹满天飞,很多矛头都指向了央行的监管,我们料想过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吗?樊爽文:对这种反响,我们的确没有预料到
今日访谈嘉宾:穆怀朋(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
樊爽文(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
采访记者:张琳(央视财经频道首席金融记者)
采访时间:2014年3月24日
采访地点:中国人民银行
3月13日,央行支付结算司一纸文件暂停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两项业务,剧烈的市场反应让央行始料未及;
3月15日,央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内部草案流出,其中有关个人账户限额等规定引发舆论热议;
3月18日-20日,央行密集召集第三方支付机构、业界人士、专家学者和媒体代表进行座谈,支付机构创新业务监管是讨论焦点;
3月24日,央行首度正式回应了近期的热点话题,并发布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五大原则,同时承诺,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并行不悖。
张琳:最新一段时间各种子弹满天飞,很多矛头都指向了央行的监管,我们料想过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吗?
樊爽文:对这种反响,我们的确没有预料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是根据近几年网络金融发展,特别是支付服务市场的这种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支付市场的广大从业机构和消费者的呼声,我们从2011年开始就着手来制定这个办法,制定办法的过程中,在2012年也公开向社会征求了意见。2013年以来,对互联网金融的讨论越来越多,相应的业务实践也越来越多,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问题也得到了充分暴露,我们根据这些新的情况,对原有的办法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形成了目前的这个《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目前这一稿实际上是在很小范围内来进行征求意见,主要是提出了一些主要观点和要求,首先征求一下相关的支付机构的意见,属于点对点的一个征求意见。在这个基础上,按照我们的工作流程,小范围征求意见完了以后,会在一个比较大的行业内部先来征求意见,那么在行业内部征求意见完了的基础上,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终才能形成定稿。
张琳:也就是说现在不是一个最终的定稿,那么这个管理办法最终出台的时间表和我们接下来的工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樊爽文:接下来我们会按照既定的工作程序,再逐步地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来尽快推动这些事情,也争取这个办法能够早日出台,对整个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一个法律基础。
张琳:对于二维码和虚拟信用卡业务的暂停,央行的考虑是什么?
樊爽文:对二维码支付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二维码技术虽然说不是一项新的技术,但是应用于金融行业,特别是在支付行业,应该还是一个新生的事物,不管国内和国外,目前总体上来讲,都处于一种试点的这种状态,还是存在着比较大的安全隐患的。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资金安全,我们感觉就是,如果在相应地有一些风险安全漏洞没有补上的条件下,大面积地推广,特别是一些支付机构,它的客户都是以亿来计的,如果一旦发生安全风险,后果是不堪设想的,那么对于这个虚拟信用卡呢。
张琳:央行一直在强调风险,能不能用一些具体的数字或者案例来说明风险?
樊爽文:对二微码使用的这个风险,实际上目前在国内也是发生了多起案件,大家通过网络报道应该说都能够看到,小到几百,大到几千、几万,实际上还是引起了一些客户的担忧。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加会关注这项支付方式推出的安全性。
张琳:就是说它还不太成熟?
樊爽文:应该说目前来说,在国内还没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则,所以说总体上来讲,大面积推广的条件,应该是不成熟的。
张琳:那关于虚拟信用卡呢?
樊爽文:所谓的虚拟信用卡,利用了互联网技术、大数据等等这些新的技术,使办卡的流程大大简化了,但是这种简化和目前我们账户管理实名制以及反洗钱的一些有关要求,是有明显的冲突的。为了防范这种法律风险,我们及时提出了这个监管意见。
张琳:央行对于这两项业务,用了一个词,叫做“暂停”,而不是“叫停”,那是不是意味着一切还有可能?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这两项业务才是可以推出的?
樊爽文:这两项业务后续能不能推出,我想关键还是要打消我们现在的一些顾虑,或者说一些政策的风险。比如说像二维码,我们也希望相关各方能够积极地协同,在技术规则、技术标准特别是安全防控标准方面,在相应的业务技术,业务规则方面,能够尽快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在这个标准下,逐步稳妥地去推广。
虚拟信用卡,因为涉及到整个我们现在对账户实名制体系建设的一个冲击,未来如果说相关的流程能够进行优化,能够真正地在账户实名制和反洗钱这几方面,达到有关的政策要求和法律规定的要求,我认为也是可以逐步地推广的。
张琳:最近市场上的一些声音,认为央行似乎在给互联网金融“加码”,过去那种鼓励支持的态度似乎在发生着转向,你们怎么回应?
樊爽文:实际上,我觉得人民银行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鼓励支付服务市场发展方面的态度是一贯的,明确的,就是本着一种支持、创新这样的一个理念、方向和政策,这个一直没有改变,应该说也不会改变。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发放了250张不同种类的支付机构的牌照,大大丰富了支付服务市场的服务主体,为推动国内支付服务市场的发展,便利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应该是起到了比较好的作用。未来应该说这个方向不会改变,我们会特别进一步加强对客户权益的保证,加强对风险防范,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来更好地推动整个支付服务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张琳:监管的底线是什么?
樊爽文:互联网金融具有它的金融属性和它的风险属性,还是要能够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来允许做一些创新。创新并不意味着对整个市场的一种完全的破坏。或者说对风险的不顾,这应该是一个底线的思维。
张琳:最近一系列的事件背后,其实我们感觉到是一种创新和监管之间的博弈,从央行来看,创新的底线在哪里?
穆怀朋:人民银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一直非常重视。也一直在积极地引导互联网企业,完善产品创新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我们总的想,创新应该注意这么几点,一个就是这个产品创新应该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应该是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的,盲目地为创新而创新,或者突破底线的创新,这个可能是不足取的。
第二个,我想这个创新应该有利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吧,如果有些业务的创新,对于市场稳定,对于流动性管理产生很大的影响,我想这个可能大家都不愿意看到。
第三个,我想这个创新还要公平吧,一定要鼓励公平竞争。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可能有很大的优势,有些原来传统金融机构做的事情,在我们的监管规则中有很严格的监管,如果说引入到互联网金融企业去做的时候,应该也遵循同样的监管标准。
最后我想还得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很新的业态,大家对它还不是很熟悉,大家,特别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过程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就非常突出。我觉得业界在创新过程中,应该更加真实地,完整地披露自己的信息,向客户讲清楚有关的风险,这才是有利于发展的。
张琳:那监管的底线呢?怎么来理解适度监管?
穆怀朋:适度监管是这样的,互联网金融,应该说是近几年来发展的一个新的业态,对于这种新的金融业态,我们想要给它一定的发展空间,就是说允许它发展一些新的业务,对于问题暴露比较清楚的行业,我们应该制定比较细的规矩,但是管呢,又不能管得过死,要留有它一定的发展的余地。不过这个互联网金融应该也是金融,它还是有一定风险的,对于风险的防范,我们也不能疏忽。因为互联网它有一些新的特征,它在风险的产生、传播、扩散等等方面,应该有新的问题,对此不能掉以轻心。我们想,通过监管能够防范风险,这样才能够使以创新为动力的互联网金融,得到比较健康的发展。
张琳:我们注意到,从去年开始,您和刘士余副行长到各地都进行了很多调研,将近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我们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态度和总体的监管思路是什么?
穆怀朋:近期人民银行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要求,在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理念、政策和方向上,一直没有变,而且始终不会变。互联网金融在发展普惠金融方面有积极的作用,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因此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我们想对一些业务还要冷静的观察,给它一定的发展空间,一切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于就业等等的这些创新,还是应该得到尊重的。但是我们现在强调消费者保护,强调一些风险防范,这个方面应该和鼓励创新是并行不悖的。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央行的相关负责人一直在强调,央行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态度一直都是鼓励和支持的,而且这个态度和方向未来也不会发生改变。但是互联网金融归根到底还是金融,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任何金融创新,都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不能脱离金融监管和服务实体经济而抽象地去谈金融创新。当然央行最后也承诺,央行对于互联网金融会给予适度监管的方式,为创新和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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