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区块链新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各方广泛关注。 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三条
10月1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区块链新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各方广泛关注。
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三条。定义了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落实了监管主体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全国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明确了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机制。
意见稿中提到,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主要包括服务提供者、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登记表》进行调整,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等内容。
意见稿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发布内容和日志等信息,记录备份应当保存六个月,并在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自2008年中本聪发表《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以来,区块链已经走过了10年。最近几年,区块链作为一种技术创新受到资本的热捧和产业的重视,也逐步脱离加密货币独立发展,开始和实体经济结合,呈现“脱虚向实”的趋势。
从这次《规定》的出台,到截止日期可以看出,国家对区块链领域是非常重视的,监管也是非常急迫的,而对于区块链行业的从业者来说,更是迫不及待的期望监管政策能尽快落地,只有通过国家政策净化后的区块链行业,未来发展才会越来越好。
对此,OKCoin创始人徐明星表示,行业需要自律,也需要监管。区块链信息服务纳入监管,将助力行业的良性竞争和整体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表示,过早对区块链相关的各类创新实践不分青红皂白的加以限制,只会对市场主体开展创新带来不必要的障碍和困难,不利于区块链相关的创新实践,也不利于区块链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可以说,目前出台《规定》的时机可能还为时过早。区块链作为一种技术,具备一定的技术中立性,因而《规定》的必要性令人感到怀疑。《规定》设置的一些具体措施没有考虑到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征,实际上难以执行。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解读:1、由于区块链媒体极易影响社区用户的心态,如果含有内容与挖矿、产生tokens直接相关,该媒体行为应该受到区块链新规管理;2、作为“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程序猿成为“盯防主角”;3、建议广大区块链行业企业和从业者,积极参与到各地区块链行业协会中;4、备案,倾向于形式审查;5、社区言论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从来不是法外之地,区块链同理。
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幼平表示,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意见稿)发布,可以说是继94和824后,另一个重磅政策,国家向区块链规范管理迈出了坚实的另一步。实际上,区块链行业不缺动力,缺的是规范管理。有了规范管理,可以避免“劣链驱逐良链”现象,对于只想发币割韭菜不想扎实做区块链实业的是更进一步打击,对于区块链行业健康长远发展,是有好处的。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此次网信办发布《规定》,代表着更高层面、更具系统性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制度出台,对于规范区块链行业发展、进一步打击各类违规ICO和虚拟货币交易行为等,有望发挥积极作用。
有的人认为,政府是对区块链行业下杀手了,这显然是过度解读。如果封杀,就不会如此费事地出一个规定,一纸封杀令就完事了。政府的目的还是规范管理,保护积极创新做事的好企业,呵护行业健康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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