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个非法集资P2P的样本调查 ) 近几年,非法集资大有从线下转向线上之势,更多的金融诈骗披上新外衣,假借P2P概念,以高息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标的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之后突然关闭网站携款潜逃。这种借助网络概念的新型金融诈骗使得受害人群更广,涉案金额也不断增大,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近几年,非法集资大有从线下转向线上之势,更多的金融诈骗披上新外衣,假借P2P概念,以高息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标的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之后突然关闭网站携款潜逃。这种借助网络概念的新型金融诈骗使得受害人群更广,涉案金额也不断增大,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案件:P2P成非法集资重灾区
作为网贷行业的一颗大雷,e租宝事件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失,也使得整个网贷行业蒙上了一层寒霜。e租宝依靠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的三步障眼法制造了一场巨大的骗局。根据e租宝案件中已经查明的种种犯罪事实,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这些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那么,受害者又是怎样毫无知觉地掉进了e租宝的这场骗局之中?投资了e租宝的高女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自己之前也投过几家P2P公司,都能全身而退,不曾想在e租宝栽了跟头。高女士从去年6月开始投资e租宝,期限为一年,投资金额为5万元。
高女士虽然身处二三线城市,但仍能感受到e租宝的火热,身边的很多亲戚朋友都在投,在他们的游说和劝解下,自己也对平台简单进行了了解,发现e租宝主打融资租赁项目,并且背靠钰诚集团,有实业和集团支撑,觉得平台挺靠谱的,并且收益可观,同时由于电视广告较多该平台也有一定知名度,就在该平台投了一份一年期产品。原本今年6月就将到期,不料现在却血本无归。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高女士表示虽然自己并非和许多投资者一样损失上百万元,但是经历过这次资金被套,自己再也不敢涉足P2P领域了。
和高女士同样遭遇的投资人还有很多。据悉,e租宝在短短的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达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e租宝办案民警表示,从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
事实上,近两年,借助互联网金融创新外衣的伪P2P平台从事非法集资的案例不在少数。据悉,去年以来,公安机关相继破获了一批假借互联网金融的名义、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非法集资案件。
特征:三大招数击穿投资人防线
通过总结发生的多起非法集资案件,不难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网络借贷平台通常有以下三大惯用招数:高息诱骗、虚假背书、虚假项目。
高息诱骗是违规网贷平台祭出的第一招,而这一招数的杀伤力强大。不管是MMM金融互助组织还是e租宝,都向投资人承诺高息,而被贪婪驱使又缺乏金融知识的一些投资人往往落入诈骗圈套。公开数据显示,目前,P2P平台的收益率从较低的4%至20%以上不等,其中不乏利率30%、40%的高息平台。在这些高息平台中出现提现困难、歇业甚至已经跑路的平台不在少数。
在刚性兑付尚未打破的背景下,违规平台利用投资者寻求刚兑的心态,通过烧钱营销或者虚假构造的方式粉饰自身,形成虚假背书。去年,e租宝的宣传广告铺天盖地,一时间“美女总裁”、“国内最大的合资融资租赁企业”等宣传口号赚足了投资者的眼球。一些平台通过邀请名人站台、在电视台投放大量广告,甚至虚造股东身份等方式寻求信用背书。
违规网贷平台通过高息引得投资人心动,再利用烧钱营销、虚造股东背景等多种方式增加信用背书,使得投资人放下戒备之心,之后再通过发布虚假项目的方式完成吸收公众存款的最后一步。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称,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他介绍公司用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买来信息,他所在的部门就负责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制成虚假的项目在e租宝平台上线。为了让投资人增强投资信心,还采用了更改企业注册金等方式包装项目。办案民警介绍,在目前警方已查证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真实的业务。
事实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了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筹集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如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
据公开资料显示,线上理财和线下理财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就是非法集资:1、不具有金融牌照的个人或机构使用资金池模式募集资金;2、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以多个虚假借款人名义进行借款融资;3、虚构假的借款人或投资项目骗取借款。
北京商报记者 刘双霞
非法集资案件数据
两倍2014年非法集资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等大幅上升,同比增长两倍左右
133起 跨省案件、大案要案数据显著高于2013年水平,跨省案件133起,同比上升133.33%
145起 跨省案件参与集资人数逾千人的案件145起,同比增长314.28%
616% 2014年全国新发投资理财类案件1267起,同比上升616%
39倍2014年P2P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的11倍和39倍
慧眼识金
紧盯资金去向和来源
虽然投资人被卷入非法集资案件之中,受到财产和精神损失,但是任何投资都是自愿行为,需要自担风险。央行在对MMM金融互助的预警公告中也提到,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传销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投资人在日常的投资行为中应该提高警惕,积极学习金融和法律知识,严防落入集资诈骗的圈套。事实上,很多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正是由于不法分子利用了投资人金融和法律知识的匮乏。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建议,投资者要积极了解平台模式背后的商业逻辑,如果明显背离经济规律,则必须壮士断腕;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对于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一定认识,及时识别平台由正常平台演变成“不法平台”。
对于防范非法集资,投资人更应重点关注平台的资金流,包括资金去向和资金来源。肖飒表示,如今互金平台创新纷繁复杂,但无论包装成什么样,投资人都要看准最终钱流向哪里,随时进行核查。再者要紧盯还款来源,根据网贷行业相关政策,平台扮演居间人并非借款单位,应当请平台披露真实借款人,在出现兑付困难时,投资人要能及时找到责任人。
在选择网贷平台进行投资时,网贷行业资深研究人李子川建议,借款人应该对借款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抵押物照片等进行核查;对于债权转让项目,要亲自查询原始借款人是否存在;对于活期理财项目多加注意;关注关联方,比如支付机构、担保公司资质,防范一条龙欺诈。
世界上没有无风险的投资。投资人应有风险意识,对于高息平台谨慎投资,不要因贪图利息和盲目相信平台承诺而忽视了本金丧失的风险。肖飒建议投资人用闲钱投资互联网金融,而非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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