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底启动立法进程以来,倍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称“电商法”)近日又传出新进展。电商法起草组组长吕祖善表示,电商法草案将很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之后会在全国人大网站上进行全文公布
自2013年底启动立法进程以来,倍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称“电商法”)近日又传出新进展。电商法起草组组长吕祖善表示,电商法草案将很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之后会在全国人大网站上进行全文公布。他同时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中国电商发展了十多年,尴尬的是跟这个产业有关的法律解释至今还不大明确,现有的民商法在应用于电商领域处于“有心无力”的状态。
而且互联网产业瞬息万变,电商法起草这几年里,电商行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立法者也一定想着赶快出台新法,否则“出台即过时”,那可就更尴尬了。
我们先来看下,电商法目前都经历了什么。
这部法律起草已有4年,前期16项课题调研,出了4个版本的大纲。
图片来源: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
2013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列入规划,并在之后成立了电商法起草组。到2014年12月,起草组针对16项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完成研究报告。
此外,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部委还就电子商务领域中的电子支付、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税收和信息安全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课题研究。
2015年电商法形成了包括部委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企业版、北京大学的学术机构版、地方财经委的地方版4个版本的大纲。
电商法起草组对这4个版本的大纲进行了讨论后,形成了两个版本的立法草案建议稿,然后这两个草案建议稿又经过听取各方意见再次整合,在2015年年底终于形成唯一的送审版本。
图片来源: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
“四合一”在以往一个法律的立法过程不算多见。正因为电子商务是新兴事物,发展变化快、涉及层面复杂,相关法律的起草需要照顾到方方面面的意见。
电商在传统意义的商务活动之外,还覆盖了互联网和物流等多个领域与平台。因此电商立法应当属于综合性立法。同时,电商法应当规范电商行业或者领域中的各种问题,因此其相对于民法、合同法而言,又是一部特别法。
我们看看这部法律涉及到哪些你会关心的问题:
一、消费者数据保护
据说这也是电商发展中的核心法律问题。
你在网购过程中难免要留下个人信息,比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等,商家、电商平台、支付系统、物流自然都会掌握这些信息,而按照电商法草案的规定,这些信息属于你,不属于电商。
目前,电商会利用收集到的用户大数据为品牌提供营销服务,而电商法出台后可能要对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且不可逆的匿名化处理”。实际上,当下一些比较规范的电商平台和电商公司已经在做这样的数据脱敏处理。而那些不规范的平台和公司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
不过话说回来,掌握这些数据的人远不止电商。通信公司、银行、广电公司等机构的数据不比电商要少。大数据行业人都知道,中国移动、联通和电信这样的公司掌握着比BAT更全面的个人数据,那么它们在不在电商法的法律框架内?如果不在,那对个人数据的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二、明确电商平台责任
这算是电商法中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
目前国内还没有对电商平台法律地位的明确界定,电商法就是要对电商平台的地位、性质和责任等作出规定。这的确是应该的。
比如,你网购的过程中买到了假货,不仅商家要负责任,电商平台也要负责任。
但说句真心话,从实体店买回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想找地儿说理有多难,大家应该都心知肚明,而从电商平台买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找平台客服处理要相对容易得多,这也是大家更愿意网购的原因之一。
但不能因为电商体验好,就要承担比线下实体店更多的责任,毕竟中国80%的零售发生在线下,售假贩假的主要渠道也就在线下。
三、规范电商领域的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在电商领域的表现有商家盗图、名不副实的价格战以及“刷单”等等。
这一块监管对工商部门的管理能力会提出很高的要求,而且占总量20%的线上零售渠道也不应该占用过多的行政资源,所以不正当竞争的规范上,工商部门估计更多是要监管电商之间的竞争。至于电商内部的监管,还是要靠电商平台“自律”为主。
四、线上线下联动执法
在网上买到假货,可以找平台客服解决,但如何从假货供应链的源头解决问题?
制假窝点跟贩假商家一样,常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仅仅靠“朝阳区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肯定是不够的。
电商法将推动电商平台利用掌握的大数据,将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者的数据信息提供给执法部门,从而形成线上线下联动执法,解决平台上的假货问题。
当然,这个数据就别做“不可逆的匿名化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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