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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规定早晚高峰期出租车不得使用打车软件

电子商务 2014-03-08 15:30:25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新华网济南3月7日电(记者王志)时下,“嘀嘀”“快的”等打车软件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使用,在方便部分乘客打车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行车安全隐患,引发新的社会公共资源分配不平等的争议。对此,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出台规定,早晚交通高峰期出租车驾驶员不得使用打车软件,并对打车软件带来的拒载、加价、甩客等违规驾驶员予以严肃处理

新华网济南3月7日电(记者王志)时下,“嘀嘀”“快的”等打车软件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使用,在方便部分乘客打车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行车安全隐患,引发新的社会公共资源分配不平等的争议。对此,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出台规定早晚交通高峰期出租车驾驶员不得使用打车软件,并对打车软件带来的拒载、加价、甩客等违规驾驶员予以严肃处理。

根据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出台的规定,早晚交通高峰(7:00-9:00,17:00-19:00),出租车驾驶员不得使用打车软件;出租车在载客途中不得使用打车软件,确保出租车行驶安全,确保乘客乘车安全;在场站候客的出租车不得使用打车软件寻客,除乘客遇有急、难、险等特殊需求外,驾驶员不得使用打车软件。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还要求,软件开发商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使用手机软件接客途中使用“暂停”标志,不使用的将在济南市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同时,将加大对打车软件所带来的拒载、加价、甩客等现象的调查处理力度,对违规驾驶员予以严肃处理。

由于对打车软件的规范引导涉及多个部门,下一步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将探索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在行驶途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加大查处力度,确保行车安全;对违反政府定价,存在加价行为的,由物价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对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由工商管理部门依照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置。

标签: 济南 规定 早晚 高峰期 出租车 不得 使用 打车 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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