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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司成消费金融新主体

互联网 2015-10-29 04:09:01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京华时报讯(记者牛颖惠)在本周二举行的2015中国消费金融论坛上,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毛宛苑表示,消费金融在未来的发展空间巨大,互联网公司正成为新的消费金融主体。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据了解,从2009年第一批4家消费金融试点公司设立至今,消费金融已经成为拉动社会消费的新动力,十余家来自不同行业的企业和银行陆续获得消费金融牌照并开门营业

京华时报讯(记者牛颖惠)在本周二举行的2015中国消费金融论坛上,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毛宛苑表示,消费金融在未来的发展空间巨大,互联网公司正成为新的消费金融主体

业务规模逐步扩大

据了解,从2009年第一批4家消费金融试点公司设立至今,消费金融已经成为拉动社会消费的新动力,十余家来自不同行业的企业和银行陆续获得消费金融牌照并开门营业。

据毛宛苑介绍,截至2015年9月末,我国消费金融行业市场总额达510多亿元,贷款余额460亿元。共服务客户560余万,不良贷款率2.85%。毛宛苑表示:“总体来讲,2.85%还是属于可以控制的范围,行业运行整体平稳,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盈利能力逐步提高。”

中国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首席财务官周钧明也表示,随着国务院今年6月份放开消费金融公司的市场准入以后,消费金融市场竞争的力量正逐渐趋向多元化,互联网+消费金融时代的到来,给这个领域带来金融创新和发展的机遇。

周钧明表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新兴的消费金融市场的场景不断出现,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消费金融能够全方位为社会所有的阶层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此外,互联网金融通过大数据技术的支撑,对消费者的身份、社会圈子、浏览轨迹、消费偏好、历史消费的记录等数据能够有一个更大的积累和挖掘。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表示,中国经济在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消费金融的发展可以有力地促进内需。目前中国的消费信贷规模与国家的经济总量存在巨大缺口,消费信贷市场会在未来保持积极增长。

互联网公司成主体

伴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崛起,线下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将逐步转移到线上,完全打破了线上、线下的界限,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开辟了消费金融业务。

作为国内第一家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马上消费金融副总吴宇建表示:“我们股东来自传统百货公司,传统的商超,既有传统百货,同时也有商超的场景,拿时下最流行的O2O来说,作为消费金融公司来说,不管是传统的,还是新兴的,都不能够忽视这些传统的场景,他们不仅仅可以把线下的流量带到线上,同时也可以给我们线上获得的用户带来更丰富的线下消费场景。”

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鸣则介绍说,消费金融近年来最大的变化就是与互联网的结合,现在所有的消费都互联网化,金融消费当然也要互联网化。“未来更多的金融的服务,或者包括我们消费金融的服务,应该是更加的场景化。”

捷信中国首席执行官伊戈尔・普柴洛夫斯基则表示,消费金融在中国还是方兴未艾,现在处于一个初级的发展阶段,在未来也是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对于中国经济的刺激也是非常重要的。

标签: 互联网 公司 消费 金融 新主体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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