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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非法卖香烟被判七个月

互联网 2015-04-03 08:51:04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小殷今年31岁,家里经营着一家小卖部。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殷在一个QQ群里看到有人在招香烟销售代理,她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方法

小殷今年31岁,家里经营着一家小卖部。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殷在一个QQ群里看到有人在招香烟销售代理,她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方法。

小殷知道,在没有获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买卖烟草,其实是违法行为,为了不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小殷想到了微信等聊天软件。

朋友圈里,大家都在做一些小生意,像一些开服装店的朋友通常在朋友圈里上传服装照片,听说这样子带来的广告效益非常好,而且可以直接通过支付宝转账,她只要根据买家需要,用快递把香烟寄出去就行了。

小殷觉得,这不像淘宝网店一样会被监控,应该是安全的,她觉得自己找到了做生意的好路子。

2014年6月起,小殷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高某(另案处理)等人处购入牡丹、黄金叶、芙蓉王、南京等品牌的卷烟,并通过微信等聊天软件卖烟,前前后后下来,一共销售得款5.5万元。

而据高某交代,他了解到有人在淘宝上卖香烟被抓了,所以也不敢把买卖放到台面上,而是直接通过支付宝和小殷进行交易。

2014年10月27日,余姚市烟草局工作人员在小殷家小卖部的仓库里,查获了共计人民币1万元的29种品牌卷烟。同时,经过鉴定,卷烟中还有一部分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

昨天,余姚法院对小殷进行了公开审理,因为非法经营罪,小殷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本报通讯员 陈文铮 本报记者 龚振岳

标签: 信上 非法 香烟 被判 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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