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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动计划亟须法律护航

互联网 2015-03-17 03:36:04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乔新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这是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现代互联网络与传统产业融合的显著标志,同时也是我国互联网络产业发展的良好契机

乔新生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这是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现代互联网络与传统产业融合的显著标志,同时也是我国互联网络产业发展的良好契机。

互联网络最早作为信息平台进入我国。但是近些年来,我国在互联网络商业应用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互联网络与传统的商品流通产业相结合,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络与传统金融业务相结合,促进了互联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互联网络与传统零售百货业结合,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商品流通模式;互联网络与传统的城市公共交通结合,改变了人们的交通习惯;互联网络与传统的中介行业相结合,催生了一大批新兴的互联网络中介机构;互联网络与传统的机械制造和机械控制相结合,使中国真正进入信息工业时代。

可以这样说,互联网络作为信息传输的载体,其功能正在不断地扩大。互联网络与传统产业相结合,创造的衍生产品和行业层出不穷。互联网络正在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只有充分了解互联网络产业发展的规律,不断地延伸互联网络产业链,利用互联网络改造中国的传统农业和工业,中国经济才能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互联网络行动计划,为我国互联网络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无限的可能和广阔的空间,同时也使我国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找到了正确的发展方向。

互联网络在传统产业的应用,只有做不到没有想不到。首先,互联网络改变了传统产业封闭发展的模式,为传统产业的开放竞争提供了现代化平台。过去大学教育是封闭式的教育,大学课堂拒绝外人进入。然而近些年来,包括美国耶鲁大学、哈佛大学在内的一些国际知名大学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将大学封闭的课堂变成开放的课堂,大学课堂的视频资料通过互联网络传遍世界各地。随着互联网络传输技术的发展,世界各个角落的青年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络直接和大学教师进行交流,这对于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建立新型的世界开放大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传统的物业管理是封闭的管理,引入互联网络技术之后,传统的物业管理变成了现代互联网络管理。业主可以根据物业公司通过互联网络技术提供的各项信息,在社区获得最好的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通过无线网络随时监控社区的汽车停放情况,及时将有关信息发送到业主手中。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只要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络技术,实现信息的共享,那么,传统的产业将会插上飞翔的翅膀。

其次,互联网络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让人们有更多的时间关注自身的感受,享受人生的乐趣。互联网络已经实现了无纸办公,互联网络已经实现了远程工作,互联网络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可以通过现代互联网络移动通信技术,随时进行信息交换以及信息的分析和整合。互联网络让人们“天涯若比邻”,互联网络让人们过上更加自由自在的生活。

第三,互联网络改变人们发明创造的思维方式,改变传统的材料结构,改变传统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互联网络可以让人们将自然界所有的材料重新排列组合,创造出无与伦比的现代化时尚产品。自然界从未有过的材料,借助于现代互联网络信息整合和加工制造技术出现在人们的面前,过去从未有过的食品、服装和生物医药,正在不断地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可以这样说,互联网络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信息交流的乐趣,它同时也在改变着我们的思维方式,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念。

不过,互联网络带来的不仅仅是新奇的商品、独特的服务以及崭新的情感体验,互联网络还带给人们无穷的烦恼。现代互联网络金融业的发展,让安全问题变得更加敏感;现代互联网络商品流通经营业态的出现,对传统的商业零售模式构成极大的挑战。在互联网络产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传统经济与现代互联网络经济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借助于互联网络改造中国传统产业的同时,提高整个国家资源配置的效率,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所有这一切,都需要政府仔细研究,并且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

到目前为止,我国涉及互联网络产业发展的专门法律只有一部《电子签名法》。虽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民商事法律规范中,涉及互联网络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范,但是从整体而言,我国尚未建立互联网络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法律制度体系。部分互联网络经营企业采取特殊的方式强行进入金融领域,迫使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不得不制定部门规章,以解决互联网络金融中发展的问题。现在看来,这种被动式的监管政策不适应现代互联网络发展的需求,全国人大应当顺势而为,尽快制定互联网络基本法,为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为互联网络与传统产业的不断融合发展指明方向。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近些年来,互联网络产业正以势不可挡的趋势,大踏步地进入中国的各个行业,互联网络资本的力量令人望而生畏。然而,在互联网络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政府对互联网络虚拟产业的发展缺乏系统的规划,在处理互联网络虚拟经济与传统产业经济之间关系方面缺乏战略引导,结果导致经济发展出现了失衡现象。当前互联网络企业的泡沫化现象值得高度关注,大量资本特别是金融资本进入互联网络行业,直接冲击中国的工业企业,使中国经济面临空壳化的危险。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充分借助现代互联网络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同时,针对互联网络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门的法律规范,以确保我国的互联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笔者的建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尽快组建互联网络法律体系专家小组,充分研究互联网络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方案。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的互联网络产业发展造福于亿万群众,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互联网络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涌现出新的经济增长点。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标签: 互联网 行动计划 亟须 法律 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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