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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获利5000元以上即可入罪
(原标题:“内鬼”泄露个人信息从严惩治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获利5000元以上即可入罪)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即可入罪,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规定,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司法解释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互联网 2017-05-10 09:42:08 -
侵犯个人信息致死最高可判刑7年 获利5000元可入刑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和公安部网络技术研发中心主任许剑卓(从左至右)出席最高法发布会。 新华社记者 殷刚 摄今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更加细化...
电信通讯 2017-05-10 09:24:07 -
当地果粉吃定心丸:长沙苹果零售店工商信息曝光
最近几个月来苹果在大中华区开设官方零售店的势头有所放缓,但苹果其实并没有“偷懒”,开设一家零售店除了需要进行选址、设计、建造和装修等一系列步骤之外,还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今年3月我们曾报道了长沙第一家零售店或落户九龙仓IFS的消息,现在有相关工商信息显示,苹果落户于此应该是“跑不了了”...
ios苹果之家 2017-05-09 21:03:10 -
最高法、最高检明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
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尚属空白的情况下,如何明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所谓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两高”给出了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左一)出席发布会...
业界动态 2017-05-09 13:12:14 -
360通报内部反腐:外包人员贩卖订单信息获刑
(原标题:360通报内部反腐 涉案外包人员获刑) 2017年1月19日,360公司向全体员工通报一起腐败案件。通报称,公司经过调查,发现并确认以下事实:硬件客服部外包人员赵泽毅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牟利,触犯了相关法律,行为和性质都非常恶劣...
互联网 2017-05-09 13:06:09 -
医指通电子医档:按一下“指纹”,过往医疗信息便可清晰呈现
这是筛选报道的第 17096 家早期创业公司 5月8日报道(文/钟钟)“医指通电子医档”由医指通平台(患者、医生、护士各有一个平台)和“指纹”识别仪共同组成:患者就诊时无需携带各种纸质病历等材料,仅需在“指纹”识别仪上按一下“指纹”,其过往病史、用药情况、就诊记录、X光拍片、体检报告等信息就可以显示在主治医师的电脑上,诊断后,医师将诊断结果记录于医指通平台,护士可据其进行相应配药挂水,患者也可通过平台查看自己的相关情况。事实上,“指纹”识别仪识别的并非指纹,而是人体表皮层下的真皮层“指纹”,当然,也可以称呼这种技术为生物识别技术...
智能设备 2017-05-08 12:03:14 -
网游实名制进展:王者荣耀及阴阳师仍可用假信息注册
几天前,广东一名17岁的少年突发脑梗,这位少年是某款手游的发烧友,发病前在床上玩了近40个小时,中间只休息了不到三个小时。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试图通过加强对注册实名制、未成年人游戏时间等方面的监管,减少此类极端事件...
业界动态 2017-05-08 11:33:13 -
微信在俄遭封锁:监管机构回应称缺乏登记信息
(原标题:微信在俄遭封锁:监管机构回应称缺乏登记信息) 蓝鲸TMT谢媛媛俄罗斯联邦电信、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监管局5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缺乏登记信息,自5日开始封锁中国即时通信软件微信。但监管局同时称,一旦收到相关资料并进行核验后,将解除封锁...
互联网 2017-05-07 22:12:13 -
俄罗斯禁用微信?俄方:服务商提供登记信息后可解封
针对网络上关于俄罗斯境内微信海外版(WeChat)被禁用的报道,央视记者向俄罗斯联邦电信信息和大众传媒监管局进行了核实。俄方在给出的书面回复中称,根据俄2014年5月关于网络信息管理的法律修正案,网络信息服务商应在俄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业界动态 2017-05-06 10:09:11 -
搜集青少年情绪信息与广告商共享?Facebook回应
(原标题:搜集青少年情绪信息与广告商共享,脸谱强调不会精准定位用户) 澎湃新闻记者 王歆悦 实习生 吴峻树大招风的Facebook又一次被推到了争议的暴风眼。5月1日,有澳大利亚媒体报道称,社交网站Facebook会收集青少年用户关于自身形象、减肥等自我情绪表达的信息,并与广告商分享,以供其精准定位推动广告...
互联网 2017-05-03 08:30:11 -
网信办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从业人员应获许可
站搜网5月2日消息 今天下午,中国网信网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称,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业界动态 2017-05-02 15:33:09 -
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原标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主任 徐麟2017年5月2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互联网 2017-05-02 15:24:18